
无线传感器网络高校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无线传感器网络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以移动自组织网络、无线传感器网络高速率多媒体数据传输与安全技术和无线传感器网络信息检测技术为主要研究内容的研究机构。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高效和规范地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2. 实验室的目标是就无线传感器网络及其相关领域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以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力争把实验室建设成为无线传感器网络相关领域知名的研究机构和人才培养机构。
3. 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在无线传感器网络相关领域中已经形成的科研优势,依托四川省将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和物联网产业这一有利条件,在无线传感器网络及其相关领域进行综合性、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并培养一批高层次优秀研究型人才。
4.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拥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支配权,负责领导和落实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规划、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及服务社会等日常工作。
5. 实验室另设一名常务副主任和学术秘书,负责协助实验室主任进行实验室的科研项目、人力资源、教学管理、学术交流、知识产权、网络信息、日常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
6. 学术的评审工作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成的评审机构主持。
7. 实验室将在科研立项、成果评审、鉴定、验收和奖励活动中,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弄虚作假;在科研工作中,实验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完整,档案资料齐全;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工作中,遵循诚实守信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 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由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同行和相关专家组成,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
1. 无线传感器网络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4名,任期五年,每次换届更换三分之一以上,两次不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的予以更换。
2. 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
3. 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达到或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4.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指导人才的选拔、培养;
(2)审议实验室的目标、研究方向和重大课题的选择;
(2)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审核每年开放课题评议结果;
(3)评议实验室的研究成果,评估实验室研究课题的进展情况;
(4)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
5. 学术委员会根据审议与评估的结果向实验室主任及依托单位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实验室遇有学术方面的重大决策时,应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实验室的工作。
第三章 实验室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1. 实验室科研人员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了解和掌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最新动向和发展趋势,作为学术带头人要带领和协调所属研究方向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
2. 实验室科研人员每年应有科研成果发表,并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统一将成果提交给实验室秘书,以便进行成果统计。
3. 论文统一署名为:无线传感器网络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或英文(Key Laboratory of Wireless Sensor Networks, Sichuan Province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Chengdu 610101)
4. 实验室科研人员发表论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奖励办法参照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的科研奖励办法实施。
5. 实验室科研人员应积极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每个研究方向都应在学术年会上以各种形式展示年度科研工作进展情况、成果,下年度的计划等。
实验室研究人员(包括固定研究人员和客座研究人员)必须承认并严格遵守重点实验室中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义务维护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6. 实验室研究人员需严格遵守重点实验室中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义务维护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7. 每位科研人员应在其所分配的工作台面上活动,不得占用他人工作台面,特殊需要者应提前与所涉及的人员商量。
8. 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9. 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登记时要记录仪器使用和完好情况。凡对拟使用的仪器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仪器管理人员或相关专家。发现仪器有故障者,应立即停机并向管理人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10. 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课题自带者除外)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诸如野外、温室取样,到别的实验室分析)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1. 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各室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得向下水槽乱扔废纸、污物;不得在实验室内抽烟。
第四章 开放课题管理制度
1.课题申请
(1)申请“无线传感器网络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人员应在《开放课题申请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认真填写并提交《开放课题申请表》一式三份。
(2)若已经承担的本室开放课题还未结题,则不受理该开放课题负责人新的申请。
(3)实验室每年受理一次开放课题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的7月30日。
2.课题审批
(1) 学术委员会根据《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对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学术水平、经费预算、人员配备等情况每年进行集中评审,择优资助。
(2)获批准资助的开放课题负责人自然成为实验室当年度客座研究人员。
3.课题管理
(1)开放课题一般按年度资助,并按规定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和附件材料。
(2)开放课题经费从实验室年度预算中列支。实验室欢迎开放课题研究人员和其他客座研究人员自带课题、自带经费或设备来实验室,利用实验室良好的科研条件开展研究工作。
(3)实验室开放课题或客座研究人员利用实验室开放课题或仪器设备完成的研究论文,均应在作者单位署名时包含本实验室。
(4)进入实验室课题必须按申请书上所填写的进室研究人员、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来执行。如有变动应向实验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不得从事与申请课题无关的其它科研、实验活动。
(5)开放课题或客座人员来实验室应先办理入室手续,遵守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应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学术活动。
第五章 研究生管理办法
1.研究生作为实验室的主要流动成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验室和导师交给的科研任务,主动、积极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2.研究生来实验室应先办理报到手续,接受入室教育。
3.研究生入室后一个月内,应提交本人基本信息情况(包括本科或硕士论文副本)和导师制定的总体培养计划,交实验室管理秘书存档。
4.研究生每半年应向导师提交一份工作总结报告,各研究所应每年对研究生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5.研究生每年假期按研究生部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具体离室时间应与导师商定。
6.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有关规定
(1) 积极参加实验室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发表高水平论文前应在实验室内部进行一次交流。
(2) 每年必须做文献调研报告及工作报告至少一次。
(3)研究生每年必须汇报自己的科研工作,包括毕业论文进展、发表论文情况、参加学术会议的报告等。
第六章 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1.大型仪器设备是实验室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利用率和完好率,确保安全可靠的运行,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2.大型仪器设备为实验室所有,实验室拥有统一使用权和调配权,由实验室直接管理。
3.实验室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需要时,对大型仪器设备都享有同等的使用权,但需提前上报使用计划,以便协调使用时间和安排技术人员调试、准备仪器。
4.每件大型仪器设备都必须由实验室主任会议指定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责任人)具体负责日常管理,责任人要建立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使用制度,保障仪器设备能达到其应有的性能、指标,并建立使用登记、实验记录、发生故障及维修登记等制度。
5.为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在保证全室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可为外单位实行有偿服务,但必须经实验室主任会议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租借大型仪器设备。
第七章 附 则
本规章制度中未尽事宜,按依托单位有关规定处理。本规章制度内容如与依托单位有关规定有原则上的冲突,则以依托单位的规定为准。本实验室负责本规章制度的解释、修改和完善。
编辑:无线传感器网络